互聯互通機制伸延至ETF如何解讀(星期五晚Finance事UPdate高級及VIP會員內容,特別發放至所有級別會員)
Added 2022-05-27 14:03:19 +0000 UTC只聞樓梯響多時,內地和本港互聯互通機制延伸至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的憧憬終於傳來喜訊。
為進一步深化內地與香港證券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促進兩地資本市場發展,內地和本港證監會原則上同意,兩地交易所將符合條件的交易所買賣基金(ETF),將可望納入互聯互通制度。
簡單而言,就是本港投資者可以通過滬股通和深股通機制,買入內地的交易所買賣基金。反之亦然,內地投資者也可以通過港股通制度,投資本港上市的交易所買賣基金(ETF)
估計相關措施落實需要兩個月時間。
ETF納入互聯互通基於股票互聯互通基礎設施連接,主要制度安排參照股票互聯互通,遵循兩地現行的基金運作、交易結算法律法規和運行模式。其他制度安排如下:
(一)投資標的:兩地將基於基金規模、跟蹤指數選股以互聯互通標的股票為主等原則,確定符合條件的內地ETF及香港ETF納入標的範圍。詳細的條件規定將由兩地交易所發布。經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同意,兩地交易所可根據運行情況在股票互聯互通框架下調整納入標的範圍。
(二)投資方式:投資者通過互聯互通投資ETF,僅可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不允許申購贖回。
(三)投資額度:ETF投資額度與股票投資額度一併統計及管理。
首先,僅可在以及市場進行交易的意思,就是在相關交易所買賣基金上市後,投資者只能夠通過第二市場,買入或沽出有關ETF,制度沒有認購和贖回的機制。
因為交易所買賣基金的發行制度,Initial Offering Period,跟證券發行制度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開發售的截然不同。
這個比較複雜的概念,也是《Finance事Up投資課程》第七堂基金投資的內容。
上述消息當然對港交所利好,對券商股也有短暫正面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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