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http://bit.ly/3PNCwhY
《國安法》實施三年,政府表示香港已「由亂變治」,「市民生活重回正軌」,並強調《國安法》只影響「一小撮人」。
三年過去,《獨媒》統計,至少259人被指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方拘捕,當中155人和5間公司被檢控,包括《蘋果日報》相關的三間公司、支聯會和《立場新聞》,三間機構先後停刊、解散。與此同時,66人正在還柙,逾半已還柙逾兩年,最長達1,025日;支聯會顛覆案已交付高院,但審期仍未定。
過去一年,多宗受關注的案件均審結,包括黎智英欺詐案、賢學思政案、羊村繪本案、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等;同時亦持續有煽動案被帶上裁判法院審理,不少普通市民於被控後兩三個月內完成認罪和判刑。已審結的66人次中,定罪率維持100%,最高判囚9年。
涉及國家安全,但不屬《國安法》的罪名成為拘捕和檢控的趨勢,自前年10月起,僅1人首提堂時被控《國安法》罪名,另至少71人涉《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被捕,46人被起訴或加控煽動罪,同樣採取《國安法》嚴格的保釋門檻。只涉煽動罪名的被告,還柙率逾八成,另至今至少三成五人涉言論表達而被捕被控。
對於《國安法》被指「以言入罪」、「未審先囚」,保安局回覆《獨媒》時表示,「強烈反對及譴責這些毫無事實根據及煽動性的言論」,強調執法部門在任何法例下,均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及按有關的人士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