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月29日星期一,約了張先生去探一位還押手足,佢10月9日就判,祝佢好運。
我準時11點到赤柱,點知張生因為塞車遲到,總算可以12點前做到登記。當我們辦完手續,已經係12:30,而呢個時間正是監獄嘅食午餐(包妹)時間,當手足出來見到面,就問佢食左包妹未?原來佢係未食,只好叫左囚友留比佢啦!其實最好係12點見到面,15分鐘完結,返到期數剛好食包妹。
手足有叫我幫佢係佢ig 晒相,我話等佢判左之後先寄,因為而家係還押號碼,判左之後就轉身份用個終身囚號,所以怕會寄失!
可悲的是,原來手足仲有一條褲未開審,即使今次坐完,仲要面臨新一個案。其實今次已經係第三繭。非法集結/暴動/管有爆炸品/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可作非法用途工具等等...... 悲哀
到底呢個無良政府要人坐冤獄坐到幾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