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2反修例示威 6男分別判監20至39周 開審至判刑橫跨2年半 官酌情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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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男子被控非法集結罪。其中2人開審前認罪;青年王愷銘則潛逃一年半後被拘捕,其後認罪;餘下3人經審訊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劉綺雲指被告的行為助長及鼓勵在場其他集結人士,可能使形勢惡化,甚或暴力升級,各人罪責不輕微。考慮案情、審訊需時、部份人認罪及積極更生等因素,劉官分別判監20至39星期。
2️⃣【理大圍城】三青年認暴動判入教導所 官:社會需持續改革惟須和平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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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7日警方開始封鎖理大校園,示威者在校園對出的暢運道與警方對峙,至翌日凌晨約5時,警方在該處拘捕19人。18人案件中,12名被告早前承認暴動等罪,當中三名未滿21歲的被告今被判入教導所。區院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個人及社會需要持續改革和反省,但使用的手段須和平及合法,法庭不能解決政治問題,但對犯法的人須依法懲治。
3️⃣涉私了便衣警開審 受襲警被識破遭包圍 感危險遂稱「我都嚟示威遊行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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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事後被控非法禁錮、暴動、蓄意傷人及使用蒙面物品等罪,當中2人不認罪續審。被「私了」的警長供稱,當日觀察堵路期間被發現身份,有人大叫「呀sir,去邊呀?」。他聞言欲以「正常步速」離開,卻遭示威者包圍,有人質問他是否警察。警長供稱因感到「我可能會有危險」,遂稱:「我都係嚟示威嘅遊行嘅。」
4️⃣蔡玉玲終極上訴 稱記者查冊做法沿用已久 律政司:調查報導與「交通及運輸」不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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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節目《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被指在製作《鏗鏘集:7.21誰主真相》車牌查冊時作虛假陳述,被裁定兩項虛假陳述罪名成立,判罰款6,000元。她不服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今進行聆訊。蔡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指,除非運輸署署長認為查冊申請涉及犯罪目的,否則無權拒絕「交通及運輸」不相關的查冊申請。上訴方又指記者沿用相同方法查冊有一段相當長時間,蔡在節目中公開查冊過程,不構成「明知」而作虛假陳述。律政司代表則強調傳媒調查報導不屬「交通及運輸」範圍內。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宣布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