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交資料案 3人判監4.5個月獲批保釋候上訴 控方提禁受訪條件惟官稱已結案被告有言論自由
https://bit.ly/3l3iUd1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表示,國家安全對公眾利益和整個國家至為重要,判刑必須反映法律對維護國安的決心,而被告高調舉行記者會及向警方提交公開信表明拒交資料,有一定程度預謀,亦顯示拒從的堅定決心,終判各人監禁4.5個月,沒有減刑因素。
2️⃣拒交資料案 戴啟思求情指任大狀40年未見不知被指控身分下定罪 鄒幸彤陳情遭官三度打斷
https://bit.ly/426k6Nq
鄒幸彤今親自陳情,表明支聯會非外國代理人,判刑是「懲罰捍衛真相的人」,惟支聯會以行動表明絕不屈服。鄒又批評,當國家利益由一個黨、甚至一個人來定義,所謂「國家安全」無可避免成為人們權利和安全的威脅。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三度打斷鄒的陳詞,指法庭並非表達政見的平台,着鄒就「純粹法律議題」陳詞,
3️⃣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陳情全文:當權力的行使建基謊言,生而為人只能不服從
https://bit.ly/3T9p8Ez
判刑前,自被捕起還柙的鄒幸彤於被告欄內陳情,重申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判刑是「懲罰捍衛真相的人」;而支聯會以行動表明絕不屈服,繼續「以真相對抗謊言、以尊嚴對抗侮辱」。
4️⃣【理大圍城】7人暴動判囚5年1個月 2男攜縮骨遮望遠鏡囚5年4個月 目前最長刑期
https://bit.ly/3JwzF9N
暫委法官鄭紀航批評暴動者的行為目無法紀,肯定會令相信法治的市民震驚及心痛,法庭必須重判被告,以顯示「破壞法治、破壞秩序的人須付上沉重代價」,其中兩名男被告分別攜帶縮骨遮和望遠鏡,鄭官指二人參與程度較高,判監5年4個月。
5️⃣【理大圍城】11人暴動罪成囚51至55個月 被告患末期腎衰竭獄中未能每天洗血 減刑3個月
https://bit.ly/3Jumd6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