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军往事
Added 2025-06-12 15:09:57 +0000 UTC五月的山西晋城仍有些阴冷,但泥土中的绿意已挡不住,小草与树木开始抽芽。不知何时,天空飘起蒙蒙细雨,为这老城增添了几分春意。
「咕噜,咕噜。」一个年迈的老者吃力地拉着一辆木轮车,从城中走出。细雨将道路弄得泥泞不堪,木轮碾过,压出深深的辙痕。老者步履蹒跚,艰难前行。
「快点,快点,妈的老不死的,城门马上要关了,你他妈还这么慢!」一个伪军扯着嗓子喊道。
老者充耳不闻,只是木然地拉着车。木车出了城门,「哐当」一声,城门关闭。老者继续向前,雨水打湿了他的脸庞、衣衫,也落在身后的木车上。
木车上盖着破草席,草席末端露出八只脚,其中六只粗大,显是成年男性的脚掌,唯有两只稍小些,筋骨分明,似是年轻男子的。随着木车的颠簸,脚掌微微晃动,淡淡的血水顺着脚底淌到地上。
天色渐暗,老者拉着车经过一个叫老王村的地方,满目疮痍。战乱、饥荒、瘟疫早已让晋城周边十室九空,村子徒有其名。
「咦?」老者瞥见不远处的小河边躺着一个汉子,衣衫褴褛,面黄肌瘦,显然是饿晕在此。老者探了探他的鼻息,尚有气息,便将他拖上木车,继续前行。
走了不久,在一处土山旁,老者停下。一群野狗围了上来,龇牙咧嘴。老者掀开草席,露出四具尸体,其中一具是个年轻壮汉,肌肉虬结,胸膛宽阔。老者将三具其他男尸扔下车,任野狗争抢撕咬,随后拉着那壮汉和昏迷的汉子进了自己的院子。
老者将昏迷的汉子拖进屋内。这是一间三间草房,屋内有灶台和火炕。昏迷的汉子被安置在火炕上,老者往灶台的铁锅里添了水,点火烧了起来。待水滚烫,他拿来一个大木盆,将车上的壮汉尸体扛进屋,扔进盆中,倒入热水。
这壮汉短发刚硬,年纪约莫二十出头,面容俊朗,棱角分明,胸肌饱满,腹部肌肉线条分明,腰腹处有几道浅浅的腹毛,隐没在粗布裤腰下。他的胸口和腹部有四处弹孔,血迹干涸。
老者用热水冲洗壮汉的身体,肌肉在热水的浸泡下微微泛红,显得更加结实。他拿出一把尖刀,左手抓住壮汉的短发,右手持刀,缓缓划开颈部。
壮汉的脖颈几乎没流多少血,几刀下去,头颅便被割下。断颈处露出白色的气管、灰白的骨头、暗红的肌肉和黄色的脂肪,触目惊心。
「砰!」头颅被随手扔到一旁,像丢垃圾般毫不在意。
「霍霍,霍霍。」老者熟练地开膛破肚,将内脏掏出,扔进旁边的木桶。壮汉的胸腔敞开,肋骨清晰可见,内脏被清空后,肌肉的纹理更加显眼。
处理完内脏,老者将壮汉的尸体拖到院子里的大木墩上。「咚,咚!」他挥起大斧,沉稳地肢解。壮汉的臂膀粗壮,肌肉紧实,每砍一刀,肌肉纤维便断裂开来,露出白色的筋膜。砍下的手臂、大腿被扔进大锅,热水翻滚,蒸汽中弥漫着淡淡的肉香。
......醒来。
......马小刚感觉自己睡了许久,梦里他大口吃着香喷喷的肉,和李思宇并肩而坐。李思宇咧嘴笑着,露出白牙,猛然一道雷响,李思宇不见了,肉也没了。马小刚猛地惊醒。
「这是哪儿……」他头痛欲裂,四肢无力,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火炕上。记忆渐渐回笼:太原游行结束后,伪军冲散了他和学校的同学,许多同窗被抓,他逃了三天三夜,最后饿晕在河边。一定是好心人救了自己。
马小刚扶着炕沿,踉跄走出屋子。灶台前的一幕却让他魂飞魄散:一个壮汉的头颅被扔在一旁,浓密的短发沾着血污,鼻孔和嘴角渗出淡淡的血丝。那张脸棱角分明,眼神微睁,透着屈辱与痛苦。
头颅旁,一个大木墩上,老者正挥舞大斧,劈砍一块肉。那不是别的,正是一个壮汉的躯干!躯干趴在墩子上,宽阔的背肌随着斧子每一次落下而微微颤动。马小刚的目光不自觉地滑向躯干下部,壮汉的臀部结实饱满,肌肉紧绷,股沟间隐约可见一圈浓密的毛发。旁边的锅里,热水翻滚,一双粗糙的大手掌和一双筋骨分明的脚掌已在其中煮着。
「马宇哥!」马小刚认出这是他叔叔家的堂哥,和他同年十七岁,但生日比他大几个月。两人曾在学校一起挥汗训练,肩并肩扛过沙袋。
「砰!」马小刚眼前一黑,又晕了过去。老者瞥了他一眼,没理会,继续劈砍。壮汉的躯干被一块块剁下,扔进锅中。待所有肉块入锅,老者将内脏里的粪便洗净,也一并扔进去,又小心翼翼地撒了几粒珍贵的盐粒——这几粒盐,比锅里的肉还值钱。
肉煮好了,满屋肉香。老者捞出一块大腿根部的肉,切下一片,送到马小刚嘴边。马小刚本能地咀嚼,肉香四溢,嚼劲十足。老者又喂了他几口热水,一大块肉很快被他吞下。老者自己也吃了些,随后将马小刚抱回火炕。
第二天,老者将煮好的肉晾到院外,用树枝熏干。马小刚呆呆地躺在炕上,老者不时喂他几块肉——自然是马宇的肉。
三个月过去,晋城偶尔关闭城门时,仍有一个老者用木车拉着一具具尸体出城,喂野狗。偶尔有年轻壮汉的尸体,老者便将其肢解,制成熏肉。
老者身旁多了个面黄肌瘦的汉子帮忙。伪军问起,老者便说是自己的远房侄子。这人正是马小刚。
马小刚渐渐了解了老者。老者名叫吴牛大,专为伪军拉尸体出城,每月只得一个大洋。他说自己老家在河南,要攒钱回去。吴牛大只吃肉,没新鲜壮汉时,便吃熏肉。
马小刚没选择回太原。他知道学校已被查封,学生和老师被定为叛党,多半被枪毙。马宇是第一批被处决的,后来又有几个同学遇害,他们的尸体要么成了熏肉,要么喂了野狗。
吴牛大说,人死了便什么都不知道,埋了浪费,不如喂狗或养活人。狗能陪人,人能活下去。
马小刚慢慢接受了这一切。每次有要犯被杀,他都帮老者拉尸体。
但这一次,他被一个伪军军官拦住。
「站住!你叫什么名字?」
「吴涛。」马小刚低声答道。
「行了,老头你回去,这小子留下。部队缺人。」军官不容分说,将马小刚扣下,登记在册,成了伪军。
因为是吴老头的远房侄子,一个月后,马小刚被安排到法场帮忙。他没受过什么训练,只是给伪军打打下手,搬运尸体、清理血迹。
法场杀人是家常便饭,一个月下来,已有十七八人被处决,多是学生。起初马小刚心有不忍,但死人见多了,心也渐渐麻木。最近战事吃紧,法场只剩他和一个叫武隆的中年汉子。武隆右腿微瘸,壮硕的身躯却透着股狠劲,胸肌鼓胀,短发刚硬,活像个退役的拳击手。
这天,法场又要行刑,据说是五个年轻汉子。处决学生不稀奇,但一次全是壮男,倒是少见。
「呜呜,呜呜!」带着低沉的呻吟,五个年轻汉子被押到刑场。马小刚一眼愣住,这五人他都认识,全是校友。
其中一个是他暗恋已久的李思宇,面容俊朗,宽肩窄臀,训练场上总是一身紧绷的灰色汗衫,腹肌线条若隐若现。五个汉子面色苍白,衣衫破烂,押送他们的士兵离去时,其中一个还拍了拍李思宇结实的臀部,咧嘴笑道:「没办法,小子,不是哥不帮你,打仗了,谁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哈哈!」
「嘿,这五个壮小伙不错!」武隆眯着眼,上下打量,目光在李思宇的裤裆处停留片刻,粗布裤被汗水浸湿,紧贴着鼓胀的轮廓。「傻小子,便宜你了,你挑三个,我玩两个。干完了再杀,看样子这几个家伙已经被折腾过不少次,洗洗还能用!」武隆说着,想拉李思宇过去,却见马小刚死盯着李思宇,改拉了另外三个,拖到隔壁屋子。
「你还是个雏儿吧?哈哈,行,这个给你!老子带三个,这家伙胸肌挺硬,屁股也不错!」武隆扔下一把匕首,拖着三个汉子进了屋,边走边拍其中一个的臀部,发出沉闷的肉响。
「马小刚……救我……我什么都愿意做!」李思宇这时才认出马小刚。学校里,这个瘦弱的家伙毫不起眼,如今却成了他的救命稻草。他的声音低沉,带着绝望,粗壮的手臂被绳子勒出红痕。
马小刚想开口,想解开李思宇的绳子,但手停在半空。他把李思宇和另一个汉子拖进屋内。另一个汉子不认识他,目光呆滞,胸膛宽阔,汗水顺着腹毛流淌,湿透了破旧的布衫。
「法场就我和武隆,但外边重兵把守。你们进来两小时,尸体必须送出去,还要……还要拍照登记,你们没机会逃。」马小刚低声说,解开李思宇的绳子。绳子勒得他手臂青筋凸显,肌肉紧绷,透着股野性的力量。
「还有我,马哥,我叫薛凌。」另一个汉子开口,嗓音粗哑。他比李思宇略高,肩膀宽阔,胸口汗毛浓密,破烂的布裤包裹着粗壮的大腿,裤裆处鼓起一团,汗湿的布料勾勒出性器的轮廓。
「我……」马小刚刚要说话,李思宇猛地扑过来,细嫩的胡茬蹭着他的脸,厚实的嘴唇狠狠吻上。马小刚只觉一股热流冲上脑门,鼻腔满是李思宇汗水和雄性气息的味道。薛凌也不甘示弱,蹲下身,粗大的手掌扯开马小刚的布裤,露出他早已硬挺的性器。
屋内很快只剩三具赤裸的躯体。薛凌埋首在马小刚胯间,粗糙的舌头舔舐着他的肉棒,动作生涩却用力,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哝。马小刚从未体验过这种快感,腿都在发抖。上面,李思宇的吻更加狂野,牙齿轻咬他的耳垂,双手揉捏着他瘦弱的胸膛,掌心粗糙,带着训练场上磨出的茧子。
「啪啪!啪啪!」马小刚的肉棒插入薛凌紧实的臀部,肌肉挤压下,碰撞声沉闷而急促。几回合后,他转向李思宇,双手抚过他坚硬的胸肌,捏住暗红的乳头,惹得李思宇低吼一声,胯下性器猛地一跳,顶端渗出晶莹的前液,沾湿了马小刚的手掌。马小刚喘着粗气,目光扫过李思宇小腹上浓密的腹毛,一直延伸到粗壮的性器根部,隐约可见青筋盘绕。
「啊!」马小刚猛地一颤,喷射而出,结束了处男生涯。浓稠的液体顺着李思宇的腹肌滑下,混着汗水,散发出淡淡的腥味。两人几个月前还是未经人事的少年,如今却在牢狱中被无数次凌辱,连牲畜都不如。
「马小刚,这他妈是不是命?」李思宇喘着气,目光黯淡,汗水从他刚毅的脸上淌下,腹部的肌肉随着呼吸起伏,沾着白浊的液体。
「命,逃不掉的命。」马小刚木然应道。
父母卖了家中仅有的几亩地,只盼他读书出人头地。可如今,他在法场做杂役,眼睁睁看着同学被枪毙。自己呢?或许哪天也会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
「你知道吗?我爹是商人,要是知道我在这,拼了命也会救我。可惜,他们怕是永远不会知道了。」李思宇低声说,目光如炬,却透着无尽的苍凉。「小刚,子弹打在身上疼吗?」
「不知道。」
「枪毙人一般打几枪?」
「看情况。打头一枪就完事,打身上三四枪。要是有人想折磨,十几枪都不打要害,慢慢耗死。」马小刚实话实说。他见过士兵虐杀犯人,十几枪打得血肉模糊,人却还在喘气。
「一会你来枪毙我,行吗?」李思宇低声道。
「……好。」马小刚想说些什么,终究没说。他想救李思宇,但清楚那样不仅救不了人,自己也会搭进去。
「谢了。」
「不!不!我们刚伺候了你,我不想死!李思宇你想死,你去死!我他妈不想死!」薛凌突然咆哮,肌肉紧绷,胸膛剧烈起伏,汗水顺着腹肌流到裤裆,湿透的布料紧贴着勃起的性器,轮廓清晰。
「噗!」马小刚猛地抽出匕首,刺进薛凌的小腹。他不想死,更不想让武隆发现自己的身份。他只想做法场的傻小子,大学、留洋,统统比不上活着。刀子刺在薛凌肚脐下方,血喷涌而出,染红了他的布裤。
马小刚搂住薛凌的腰,肌肉在剧痛中抽搐。刀子又深了几分,缓缓转动,搅动着内脏,发出咕咕的低鸣。伤口很快扩大到拳头大小,一段肠子滑了出来,挂在薛凌粗壮的大腿间。血流了一地,腥味刺鼻。
「啊!啊!」薛凌痛得嘶吼,双手死抓马小刚的背,指甲抠出血痕,肌肉紧绷得像铁块。
「哗!」刀子向上划开,从肚脐到胸口,肠子和脂肪涌出,挂在薛凌腿间,血水淌了一地。马小刚松手,薛凌踉跄蹲下,蜷缩成一团,像只垂死的野兽。
薛凌抽搐着,试图把肠子塞回腹腔,却毫无力气。马小刚上前,抓住他的短发,刀子刺进喉咙,缓缓切割。他没做过,但见得太多,动作熟练得像老手。喉管被切开,血沫伴着嘶嘶声喷出,薛凌的脖子被割开一半。
马小刚又划开后颈,左右一拧,「嘎崩」,头颅落地。无头的尸体在血泊中抽动几下,终于不动。
马小刚盯着李思宇,只要李思宇喊一声,他就会立刻开枪。
「我……我不会说出去认识你,你……你开枪吧,我……不想这样活了。」李思宇声音低沉,目光如炬。他是个硬汉,明白马小刚为何杀了薛凌。
五分钟后。
「哈哈,干得不错,傻小子!啧啧,还宰了一个壮汉,刀口利落,脖子砍得也漂亮!」武隆走进屋,瞥了眼地上的尸体,伸手摸了摸薛凌断颈处,肌肉尚温,血迹未干。
「行了,拍个照,存档。」武隆掏出相机,给薛凌的尸体拍照,先是头颅,棱角分明的脸庞沾满血污,再是躯体,正面、反面,连胯下鼓胀的部位也拍了一张。李思宇站在一旁,胸肌随着呼吸起伏,心中一阵无力,知道自己死后也逃不过这屈辱。
「嘿,时间还早,我先玩玩这小子,你也挑一个!」武隆狞笑着,将李思宇按倒在地,粗大的手掌扯开他的布裤,露出结实的臀部。武隆的性器早已勃起,狠狠顶了进去。
「啊!」李思宇咬紧牙关,低吼出声,肌肉紧绷,汗水顺着宽阔的背肌淌下。他不想死得太惨,只能强忍屈辱,迎合着武隆的动作。
马小刚心头一痛,却无能为力。他无法阻止武隆,只好将另一个壮汉按倒在地。这汉子胸膛宽厚,汗湿的布衫紧贴着腹肌,裤裆处鼓起一团,散发着浓烈的雄性气息。马小刚扯开他的裤子,性器弹了出来,青筋盘绕,顶端已渗出黏液。马小刚喘着粗气,压上去,地上满是薛凌的血迹,腥味刺鼻,但谁还在乎这些?或许下一个倒下的就是自己,武隆也好,马小刚也罢。
武隆和马小刚又各喷射了一次,浓稠的液体混着汗水,淌在李思宇和另一个汉子的腹肌上,散发出刺鼻的腥味。他们将四个汉子吊上木架子,这是法场的规矩,吊起来方便多开几枪。武隆同意马小刚亲自枪毙李思宇,马小刚也答应不打李思宇的脸。
「我家在广东西湾镇,若你念在同学一场,帮我把骨灰送回去。」李思宇目光坚定,这是他最后的遗言。
二十米外,马小刚举枪瞄准李思宇。李思宇的眼睛被蒙上黑布,结实的胸膛微微颤抖,汗水顺着腹毛流到裤腰。他怕,但咬牙不吭声。
「砰!」枪响,火舌从枪口喷出。李思宇如遭重锤,子弹钻进胃部,剧痛席卷全身,肌肉猛地抽搐。
「哇!」血水夹杂着污物从他口中涌出,他想喊,却痛得发不出声,粗壮的手臂在绳索中挣扎,青筋暴起。
「好痛!」李思宇看不见,但能感觉到子弹撕裂肌肉的炙热。
「啊!」
「啊!」
「啊!」另外三个汉子惊叫出声,肌肉紧绷,汗水打湿了破旧的布裤。他们想让马小刚蒙上他们的眼睛,但马小刚没同意。
「砰!」第二枪打在李思宇腹部,肚脐上方被撕开一个血洞,鲜血喷涌。他双腿一软,蹲下身,双手仍吊在木架上,腿部肌肉抽搐。第三枪又响。
子弹打碎了他右胸的肌肉,穿过肋骨,钻进胸腔,血水顺着腹肌淌到裤裆,染红了灰色布裤。
「砰!」第四枪击中大腿根部,肌肉被撕裂,骨头隐约可见。
「砰!」第五枪打在小腹,肠子被搅得一团糟。
一颗颗子弹或留在李思宇体内,或穿过他壮硕的躯干,带起血雾,在身后的墙上留下一个个血淋淋的弹坑。地上血流成河,夹杂着碎肉。李思宇机械地抽动,起初剧痛难忍,渐渐麻木,子弹像顽皮的虫子,在他体内钻来钻去。
总共开了三十多枪,李思宇早已没了意识。一颗子弹甚至打断了他的右臂,肌肉纤维断裂,露出发白的骨头。
他被吊在木架上,身上满是弹孔,血水淌了一地,气息全无。
「啊!」
「啊!」另外三个汉子吓得嘶吼,汗水混着血腥味,裤裆湿了一片。等待死亡比死亡本身更可怖。武隆见马小刚杀得起劲,便没动手。
马小刚没再上子弹,抽出匕首,走上前,割下李思宇的头颅。头颅滚落,短发沾满血污,俊朗的脸庞凝固在痛苦中。无头的躯体在木架上抽动几下,血从断颈喷涌。马小刚默然,将头颅搁在一旁。
武隆开始拍照,头颅、躯体逐一入镜,最后分开李思宇的大腿,拍下胯下。两颗子弹打碎了他的性器,血肉模糊,血还在淌。
「这小子够狠!」武隆咧嘴笑道。
马小刚走向另一个汉子。这汉子吓得面无人色,胸肌剧烈起伏,汗水顺着腹毛淌到紧绷的布裤里。
「别!别!别!」他还没说完,马小刚揪住他的短发,猛地后扯,露出粗壮的脖颈,青筋凸显。
「你叫啥名?」马小刚冷声问。
「于靖!别……」于靖话未说完,匕首已刺进脖颈。「噗!」血喷出,溅了马小刚一身。刀子一划,割开气管,于靖发出「嗬嗬」的喘息,喉咙被血堵住。马小刚再一刀,切断颈骨,最后一割,头颅落地。
无头的躯体吊在木架上抽搐,双脚乱蹬,血从断颈喷涌,胸肌和腹肌仍在痉挛,布裤被血和汗浸透。
「你叫啥名?」马小刚抓住另一个汉子的短发。这汉子面容硬朗,年纪似乎最小,胸膛宽阔,汗水打湿了灰色汗衫,勾勒出腹肌的轮廓。
「关西岳,兄弟,轻点行吗?」关西岳声音颤抖,目光如炬,带着一丝乞求。
「撕!」匕首划开他的脖颈。关西岳没挣扎,嘴微张,眼神直勾勾盯着马小刚。血顺着脖颈淌下,染红了胸膛。马小刚连割两刀,切断颈骨,再一刀,头颅滚落,眼神仍睁着,嘴角似有笑意。
「你叫啥名?」马小刚抓起最后一个汉子的头发。这汉子满脸泪水,肌肉紧绷,裤裆湿了一片,散发着腥臊味。
「呜呜!」他哭得说不出话。马小刚冷笑,刀子缓缓割下,血喷涌而出。汉子眼中满是恐惧,挣扎着想活。他不想死,还梦想留洋,可窒息感袭来,凉意钻进身体。他最后一眼,看见木架上四具无头躯体,其中一具还在抽搐,血从断颈喷出,那是他的身体。
四颗血淋淋的头颅被摆在一起,鲜血将短发黏成一缕缕。李思宇的面容凝固在痛苦中,于靖眼中透着不甘,关西岳却带着一丝诡异的笑,最后一个汉子眼神迷茫,像是还没接受死亡。
四具无头躯体挂在木架上,不再动弹,衣衫早已被剥去。李思宇的躯干满是弹孔,肌肉却依然紧实,胸膛宽阔,腹肌线条分明,带着一种残破的雄性力量。武隆给每具尸体拍了照,从正面到背面,连胯下被血染红的部位也不放过,最后让马小刚将尸体摘下。
屋内的薛凌也被拖了出来,肠子耷拉在地,拖出长长一道血痕,腥臭扑鼻。他的胸肌和腹部肌肉仍保持着生前的紧实,汗水混着血水,散发着刺鼻的气息。
天色渐暗,雨又下了起来,雨水让刑场的血腥味更浓。吴牛大来拉尸体,马小刚帮他将五具尸体装上木车,向上面请了假,随吴牛大回了家。
另外四具尸体被马小刚扔去喂野狗,野狗撕咬着肌肉,发出低吼。只有李思宇的尸体被抬进屋内,静静躺在地上,皮肤泛着灰白,肌肉却依然饱满,像是沉睡的猛兽。马小刚将他的头颅和断臂摆正,脱下自己的布裤,露出早已勃起的性器,青筋凸显,顶端渗出黏液。他喘着粗气,将性器顶进李思宇破烂的臀部,血肉模糊的肌肉挤压下,发出沉闷的撞击声。
「啪啪……啪啪……」吴牛大躺在炕上,鼾声如雷。对他来说,这不过是一堆不值钱的肉。
马小刚低吼一声,喷射而出,浓稠的液体混着血水,淌在李思宇的腹肌上,沿着腹毛滑到地面。他喘着气,拿起小刀,沿着李思宇身上的弹孔切开,挖出未穿透的子弹,一共21颗。刀锋划过肌肉,露出白色的筋膜,血肉翻卷,散发出一股腐臭。
李思宇的血早已凝固,马小刚缓缓切开他破烂的腹部,内脏多半被打碎,恶臭扑鼻。他面无表情地将这些装进木桶,动作熟练得像个屠夫。接着,他用清水冲洗李思宇的躯干,肌肉在水流下泛着光泽,胸膛和臂膀的线条依然硬朗。他挥起斧头,将躯干剁成块,扔进烧开的大铁锅,撒入几粒珍贵的大粒盐。
不久,屋内飘出浓郁的肉香,蒸汽中夹杂着淡淡的腥味。
三天后,马小刚将李思宇的骨头烧成灰,装进一个小布包,紧紧攥在手里。
三年后,马小刚成了伪军军官,凶残的名声在外,从共军和爱国人士口中套出不少情报。但令人费解的是,一年后他突然失踪。
最后一次有人见到他,是在广东西湾镇的一座坟墓前,他驻足半小时,目光沉重,手中握着一个布包。之后,他杳无音信。有人说他做了职业杀手,有人说他投了共军,也有人说他当了汉奸,但这一切,都只是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