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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進入審訊第二十周,第二名作供被告、前南區區議員彭卓棋完成作供,供述參選的「心路歷程」。
彭作供時提及,曾創立「香港青年創業聯盟」推廣粵港澳大灣區創業,初選期間被笑為「大灣棋」;而他參選立會初心是推動青年創業,亦不關心民主派是否取得「35+」,只關心自己勝算,但為取悅「深黃」選民「扮黃」,於政綱和論壇使用「攬炒」等「選舉語言」。法官問他為何不加入民建聯,彭稱當時選舉氣氛下民建聯會輸,又承認現時回看是「策略錯誤」,他最終亦於初選「大敗」。
彭又形容,「墨落無悔」為「鬥黃嘅書」,沒細看下簽署是為免「輸陣勢」。而他《國安法》後撕毀選舉單張,又要求民主動力移除初選政綱已「做盡咗」,「我放棄政綱,我真係萬估不到,都係會出事」,惟法官和控方質疑他無公開撤回主張。
彭又指,戴耀廷協調會上指否決權「可用可不用」,視乎政府「做得好唔好」,無提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而他若知「35+」是迫首下台,他不會同意,他亦是至被捕始知「攬炒十步曲」由戴提倡。
另外,上一位作供的公民黨鄭達鴻,被問黨魁楊岳橋否決財案的「莊嚴承諾」是否「用完即棄」,鄭稱《國安法》生效後環境改變,不一定要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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