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狗子奇事
Added 2025-08-10 16:13:37 +0000 UTC这是一座荒山野岭,曾经人烟稠密,如今杳无人迹。
这是一座孤寺,曾经香火鼎盛,如今香火断绝。
荒山野岭人迹罕至,又逢日落黄昏,更显冷清。破败的山神庙里,却有一个身影在忙碌,他就是乞儿土狗子。土狗子本在城中讨饭,为何深夜独留在这荒山古庙?这得从昨日说起。
昨天,土狗子无意间听说刘镇的王员外家办喜事,这是乞儿们最爱凑的热闹。于是,他悄悄从栖身的破窑洞里溜出来,急匆匆赶往刘镇。
王员外家财大气粗,断不会在意多一个吃客,何况是大喜之日,最忌得罪乞丐。土狗子不仅讨到了吃喝,因来的乞丐不多,王员外还特意赏了酒。肚子本就空空,哪经得住半斤烈酒,几杯下肚,土狗子醉得迷迷糊糊,歪倒在刘镇外一棵大树下,一觉睡到了今日中午。
醒来时,烈日当头,土狗子揉揉眼,足足睡了一整圈。街头巷尾都在买肉,他猛然想起今日是立秋,连忙爬起来往城里跑。为何如此急切?因他早几天就听说,今天要处决胡家寨的三名响马。(响马指的是拦路抢劫的强盗,又称“响马子”。马贼在劫道之前通常要放响箭示警,以示抢劫的光明正大,只因他们故意弄出声响这一特征,马贼故被称作“响马”。响箭一响,马匪就会杀出,抢劫货物辎重。)
对于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乞丐,怎会有心思去看杀人?这话不假,若是杀旁人,土狗子或许懒得理会,但这三个响马,他却不能不关心。他都见过他们,还得过他们的赏银,尤其是那位三当家的,是个十七八岁的壮汉,生得俊朗非凡,面庞棱角分明,肩宽臂粗,胸膛结实,臀部紧实,腰身精壮有力。土狗子在乞丐堆里也算年轻力壮,一见那壮汉,心头便燃起一股莫名的躁动。自那次相遇后,他日日幻想能与这响马结识,称兄道弟,甚或更进一步。
三名响马被官军破寨擒获是前不久的事,土狗子一听这消息,便日日惦念那位俊朗的响马,不知衙门会如何处置他。一方面,他不希望他死,这样一个英武的汉子,死掉未免太可惜;另一方面,他又隐隐盼着他被处决,只因只有在法场上,他才能再见他一面。
“真他妈混蛋!”土狗子一边跑,一边扇自己耳光。早知道今日要杀这响马,他早该在法场占个前排,好好再看一眼那让他魂牵梦绕的汉子。可偏偏今日,他被一壶烈酒灌得昏头昏脑,直到现在才清醒。算算时间,恐怕人头早已落地。
土狗子急匆匆跑到城门口,见人群正从城外涌出,心头一沉:“完了,晚了。”再看城楼上,几个兵丁正将一颗人头挂上旗杆。仔细看去,那人头虽已血色尽失,仍能辨出刚毅的轮廓和浓密的眉毛,正是那响马。两年未见,他应已二十出头,也不知是否已成家,更不知那无头的身躯如今何处。
土狗子懊悔不已,拦住一个老者:“老伯,问一句,人都杀完了?”
“杀完了。”
“尸首呢?”
“在法场呗!你跟他们有亲?”
“不是。”
“那问尸首干啥?想收尸?就你这身家?”老者瞥了眼土狗子破烂的布衫,哪有替死人收尸的钱?再说,那是响马,谁敢沾边?
土狗子懒得多说,道了谢,头也不回往城里走。法场多设在南城闹市口,他进了城便直奔南城。到了地方,人群早已散尽,街上只剩三摊血迹,再无半点行刑的痕迹。
“唉!晚了晚了!”土狗子不住咒骂自己这贪杯的毛病。活了这么久,头一次遇上杀响马,还是那样英武的壮汉,盼了这么多天,偏偏今日醉得人事不省!真他妈的!
他仍不死心,找了个在附近乞讨的同行一问,得知尸首已被杠铺的车拉往城南。土狗子知道,那是送去城南乱葬岗。重罪死囚不许收尸,都被扔到乱葬岗。城四周各有一个乱葬岗,最近的也有二十来里。砍头的通常人头扔城北,尸首扔城南,或一东一西。凌迟的则更惨,人头、内脏、躯干、四肢各抛一方,存心让死者尸骨无存。
土狗子鬼使神差,也不知为何,撒腿就往城南追。追出城外二里多路,远远瞧见那辆拉尸体的毛驴车。他怕引人注意,离车十来丈远放慢脚步,装作若无其事地跟着。
毛驴车不紧不慢,车前坐着两个四五十岁的杠铺伙计。车上三具尸体头前脚后,用旧苇席卷着,从后面能看见死尸的脚。其中一具的脚明显比另两具小,穿着墨绿色布裤和黑色布鞋,鞋边缀着粗麻绳,一看便知是那响马。
这条路荒凉,行人稀少,胆小的男女远远避开,只有少数胆大的驻足,盯着驴车经过,分明对那双男人的脚好奇不已。
又走了二三里,驴车拐上黄土岗的路。黄土岗专扔犯人尸体,压根没路,驴车在一尺深的蒿草中艰难前行。土狗子怕被发现,不敢跟太近,只顺着被压倒的草远远缀着,一直跟到乱葬岗。
所谓乱葬,根本不叫葬,只是把尸体一扔,连埋都懒得埋。这里野狗成群,活人一走,野狗立刻蜂拥而上,不出一袋烟的工夫,尸体就只剩骨头。
土狗子藏在草丛里,看两个杠铺伙计将三具尸体从车上搬下,在一堆白骨间找空地摆成一排,然后驾车原路返回。听着车声渐远,野狗却还在远处徘徊。土狗子知道,野狗鼻子灵,自己藏在这,伙计没发现,却瞒不过野狗。这些野狗靠吃尸体为生,怕活人。可这么多野狗虎视眈眈,土狗子还是有些心怯。他右手紧握打狗棍,胡乱挥舞,飞快靠近那三领破席。蹲下身,眼睛死盯着野狗,左手一把抓住捆席的绳子,猛地一拎,将那具男尸连席扛上肩,急忙往西侧小土坡跑。头也不回爬到半坡,听到坡下野狗争抢另两具尸体的叫声,知道它们没追来,这才停下喘口气。想了想,继续翻过土坡,又走了两里,来到这座破山神庙。
破庙荒废多年,神像早已模糊不清,门窗的木框腐朽得连烧火都点不着。庙前的小路早已被杂草吞没,无人踏足。
土狗子从庙后墙的缺口钻进去,来到后院,将苇席筒子往大殿后墙下一扔,自己一屁股坐倒,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缓过劲儿后,他扭头瞥了眼苇席,目光落在那一双黑色布鞋上。
那鞋虽沾了些泥土,仍有八成新,若拿去卖,怎么也能换几天窝头吃。土狗子凑过去,一手抓住那壮汉尸体的粗壮脚踝,一手扯下只鞋揣进怀里,见里面是双灰色棉袜,洗干净兴许能送给城里那个十六七岁的乞儿兄弟,换来点交情也不一定。他顺手剥下袜子,露出一只结实的脚,脚掌宽厚,脚背上青筋凸起,透着股练武人的硬朗。
那年头男人多行脚,武人更是如此。这壮汉的脚虽不算大,却筋骨分明,皮肤粗糙却带着种男人的刚劲。土狗子心头一热,也不管那脚脏不脏,抓起另一只鞋袜也扒了,捧在手里就是一阵猛嗅。粗糙的脚掌带着汗味和泥土的气息,他嗅得心跳加速,索性跪坐在地,将那双脚搁在膝头,一手扶着,另一手撩起墨绿色布裤的裤腿。裤腿下露出的小腿肌肉紧实,线条分明,腿毛浓密,摸上去硬邦邦的,土狗子忍不住来回摩挲,掌心感受到那股练武人特有的力量感。
随后,他爬到苇席另一头往里看。没了头颅,席子里露出个宽阔的肩膀,脖腔血肉模糊,两侧各有一道麻绳从前后勒过肩头。那皮肤虽失了血色,仍白得晃眼,肌肉厚实,肩头到胸膛的线条如刀刻般硬朗,隐约可见胸肌的轮廓。土狗子打小混在乞丐堆里,见惯了瘦骨嶙峋的身子,哪见过这等雄壮体魄,心脏怦怦乱跳,脑子嗡嗡作响,忘了扛人走了三四里的疲惫,翻身爬起,去解那捆席的绳子。死囚的席子绑得潦草,绳子短,系的是死扣,槓铺压根没想过有人会来解。土狗子抠了半天,指甲都快断了也没用,便从腰间掏出一把自制的破刀——一块磨过的锈铁片,算不上锋利。割了几下,绳子纹丝不动。他急得趴在席子上,用牙咬那绳扣,依然无果。末了,他气喘吁吁爬起来,索性把绳子往席子两头一推,竟轻易滑落,心想自己真是蠢得可以。
绳子一松,苇席弹开,露出那具无头的壮汉尸体。土狗子这回看清了,那汉子上身赤裸,胸膛宽阔,肌肉虬结,腹部平坦,隐约可见几道腹肌的线条。反剪的双手被绳子勒得青紫,粗壮的胳膊肌肉鼓胀,像铁铸的一般。胸前两块厚实的胸肌,乳晕宽大,乳头硬挺,呈深褐色,透着股阳刚的粗野。
土狗子再也按捺不住,猛地扑上去,双手抓住那壮汉的胸肌,用力揉捏,结实的肌肉在他掌下微微变形,又迅速回弹,硬中带韧。他心跳得像擂鼓,脑子晕乎乎的,脸颊发烫,拼命眨眼想让自己清醒,可越想控制,越是欲罢不能。下身早已硬得发疼,裤裆鼓起老高。他一把扯下自己那块破麻布,身子歪倒在苇席上,将那冰冷的壮汉揽进怀里,胸膛紧贴着那结实的胸肌,感受着肌肉的坚硬和冰凉的触感。一手搂住那精壮的腰身,顺势滑到臀部,隔着薄薄的墨绿色布裤,掌心传来紧实臀肉的弹性。
布裤质地粗糙,却裹得那臀部轮廓分明,土狗子用力揉着,手指从后探进裤裆,摸索着那紧实的臀缝,指尖感受到肌肉的收缩与力量。他喘着粗气,猛地扯开裤腰上的布绳,三两下扒下那裤子。裤子一脱,壮汉下身只剩一条灰色棉质平角内裤,紧绷绷地裹着粗壮的大腿和鼓起的裆部,汗湿的布料勾勒出性器的轮廓,隐约可见一根粗长的阴茎和沉甸甸的阴囊,散发着浓烈的雄性气息。
土狗子喉头一紧,咽了口唾沫,双手颤抖着分开那两条肌肉发达的大腿。大腿内侧的皮肤略白,腿毛浓密,肌肉线条如雕刻般清晰。他凑近了,目光死死盯住那内裤前端鼓起的一团,布料已被汗水和前列腺液浸湿,晕开一片深色水渍。他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拨开内裤边缘,露出那丛浓密的阴毛,乌黑卷曲,散发着淡淡的腥气。阴毛下,一根粗壮的阴茎半硬着,青筋盘绕,龟头微微外露,透着股雄性的力量感。两颗沉重的阴囊紧贴着大腿根,皮肤皱褶分明,隐隐透出热度。
土狗子年纪不大,从没近距离接触过男人,更别说如此雄壮的体魄。他瞪大眼,凑得更近,鼻尖几乎贴上那阴毛,深深吸了口气,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本能驱使。他用手指轻轻拨弄那阴茎,幻想它在掌中逐渐勃起,变得更粗更硬,龟头胀得发亮,渗出一滴透明的液体。土狗子心跳如雷,手指顺着阴茎滑到阴囊,捏了捏那沉甸甸的肉团,感受到它的重量和弹性。他脑子里一片混沌,只觉下身胀得发痛,裤裆里的阳物早已硬如铁棍,顶得布料几乎要裂开。
他喘着粗气,脑子里全是那壮汉生前的英武模样——大步流星,目光如炬,肌肉虬结的胸膛在烈日下闪着汗光。如今,这具雄壮的身躯毫无生气地躺在他面前,任他亵玩,强烈的反差让土狗子血脉贲张。他低吼一声,手指更用力地揉捏那阴囊,另一手握住那半软的阴茎上下套弄,感受着它生前的粗硬和跳动的脉搏。不知不觉,他自己的下身也一阵抽搐,热流喷涌而出,湿透了破裤,黏腻地贴在腿上。
土狗子愣了片刻,喘息未定,目光仍舍不得离开那壮汉的躯体。他擦了擦额头的汗,重新爬回苇席旁,继续凝视那具让他神魂颠倒的尸体。
土狗子没学过怎么搞男人,平日里倒常见猫狗交尾,虽说他脑子不灵,这种事却门儿清,晓得这壮汉的臀缝是个能让人爽的地方。他抖擞精神,跪在那汉子的双腿间,三两下把自己破裤子一脱,硬邦邦的阳物弹了出来,直挺挺地顶着。他瞅着那壮汉的臀部,肌肉紧实,臀缝深邃,虽四肢已冰凉,但那地方似乎还残留着几分体温,干涩得紧。土狗子也不懂用唾沫润滑,就这么硬生生顶进去,咬着牙来回抽动了两三百下。猛地,他下身一阵电流窜过,热流喷涌而出,全身毛孔大张,爽得他低吼一声,差点没瘫下去。
俗话说,房事过度伤身,十里路外再来一发,怕是要命。土狗子从城西跑到城里,又追到城南,还扛着七八十斤的尸体走了四五里山路,这么一通发泄,差点没累死。好在他年轻,喘了半晌,趴在那壮汉赤裸的胸膛上,感受着那结实的胸肌硬邦邦地顶着自己,才算缓过点劲儿。整整趴了一个时辰,天色已黄昏,肚子咕噜噜叫起来。从昨儿中午到今儿,他连口水都没喝,饿得前胸贴后背。可这荒山野岭,离城七八里,最近的村子也有三五里,土狗子累得腿软,站起都晃,哪有力气去找吃的?
他低头看看身下僵硬的壮汉,心想,要是这汉子是块窝头该多好,吃了就有劲儿了。这念头一闪,他突然觉得不赖。早年讨饭时,在茶肆外听过说书人讲《水虎》,那孙二郎卖过人肉包子,号称黄牛肉,味道不差。这壮汉生得如此英武,肌肉饱满,肉质该也不错。只是……
管他娘的,填饱肚子要紧!
土狗子强打精神,爬起来掏出那把自制铁片刀,在石头上蹭了几下,用手指试了试,锋利了些。他盯着那壮汉的尸体,琢磨着从哪下手。思来想去,觉得那两块浑圆紧实的臀肉最厚实,便把尸体翻过来,自己跨坐在他腰上,铁片刀对准臀部与大腿交界的褶皱处一捅,三两下割下一大块臀肉。他把肉搁在苇席上,左右捡了些枯枝,掏出讨来的半截火镰和一小块燧石,搓了点火绒,折腾到天黑才点着火。借着火光,他架起那块臀肉烤,油脂滋滋作响,像是天籁。焦香的人肉味扑鼻而来,土狗子当它是龙肝凤髓,馋得直咽口水,也不管熟透没熟,撕下来就往嘴里塞。
吃完这块肉,土狗子觉得有了点力气,却意犹未尽,又割下另一边臀肉烤熟吃了,仍觉不过瘾,想再割两条大腿上的肉,可肚子实在装不下。这壮汉虽不胖,臀大肌却是身上最厚实的肉,带着点脂肪,足有三四斤,一顿全吃了,哪能不撑?土狗子撑得站都站不稳,扶着墙勉强起来,腆着肚子连夜下山。
第二天,听说城南山神庙发现一具无头男尸,被人奸了,还割了臀肉,地保已报官。土狗子吓得心慌,知道是那壮汉被发现了,哪敢在城里待,赶紧跑到城北十来里的胡家镇。后来听说,衙门查了山神庙,从裹尸的苇席和捆绑手法认出是法场上斩首的男响马。牢头们被叫来辨认,确认是那壮汉。想想也是,这么个英武的汉子,亲手剥他衣服捆绑,怎能不把那肌肉虬结的身躯看个透?身上哪块疤、哪点痣,牢头们一清二楚。现场痕迹显示是个乞丐干的。查案的老爷说,这男贼扔乱葬岗本是给野狗吃,被乞丐吃了也没差别。他是响马,不算正经人,若因此救了条人命,也算他死后做了件善事,说不定能免下十八层地狱,有转世的机会。
土狗子知道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便回城继续乞讨。过了些日子,他才敢把那壮汉的灰色棉袜拿出来,送给城里一个女乞丐,果然换来一夜温存。又过些时日,他把那墨绿色布裤和黑色布鞋拿去卖,却被抓了,说是偷了东西,送了官。
大堂上,县太爷惊堂木一拍,土狗子顾不得脸面,全招了。那查山神庙的官儿正是此人,听完供词,叫来行刑前剥衣捆人的衙役一认,果然是那壮汉的东西。太爷也不知是怒是笑,只让人把布裤和鞋往土狗子面前一扔,喝了句:“让他滚!”便退堂了。
这事传开,死人的裤子和鞋没人敢买,乞丐们拿这事当笑话嘲弄土狗子。可那女乞丐却觉得土狗子胆大,敢吃人肉,颇有“凉山坡好汉”的气魄,还上过堂,见过县太爷。于是,她大大方方穿上那壮汉的布裤和棉袜,成了土狗子的乞丐婆。
后来平西将军出征,土狗子投军,出去打了两仗,竟全身而退,还攒了钱,买了几亩薄田。他当过乞丐,脸皮厚,只要赚钱,什么都不在乎,很快成了本地大户。他和那乞丐婆生了个土狗崽子,崽子后出海,又生了后代。虽继承了脸皮厚的传统,却怕人提他祖宗的丑事,始终不敢回来。